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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例博士证书索还案在洛终结

1999-10-14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陈有根

 1988年,殷德奎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分配到航空工业总公司○一四中心工作。1994年,殷征得单位同意,在西北工业大学攻读定向博士研究生课程。到1997年5月,中心支付殷就读费用76543.6元,殷在校所学课目全部达到优良成绩,课题研究成果及论文按合同约定交校方和单位享有。毕业时○一四中心以单位有规定为由将殷德奎的博士学位证书领走。后殷为返还学位证书和要求分配工作多次找单位交涉未果。当年7月,殷向法院起诉,诉求○一四中心归还博士证书并赔偿精神损失。○一四中心反诉殷违反了“五年方可流动”的定向培养合同,并提出索要殷攻读博士费用及人才损失费8万元。此案成为我国首例博士证书索还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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